全市启动拆除89个泊位 整治验收严格执行标准

发布时间:2016-04-24  来源:  

 
    22日,记者从市码头整治办获悉,截至20日上午,全市已启动自行拆除89个泊位,占应拆除泊位的72.4%,基本拆除58个,占47%。

 

  当前我市码头整治工作已进入强制拆除阶段,为确保强制拆除工作得以落实,市整治工作专班通过组织法律专家和执法部门骨干,集中研究码头整治适用法律依据,明确了对长江河道范围内阻碍行洪障碍物的强制清除适用《防洪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和《湖北省实施〈防洪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由负责管辖的县、区防汛抗洪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抗洪指挥机构强行拆除。

  据悉,目前阳新县启动自行拆除66个泊位,占应拆除数69%,已基本拆除41个占42.7%;黄石港区启动自行拆除12个泊位,占应拆除数100%,已基本拆除12个占100%;西塞山区启动自行拆除11个泊位,占应拆除数91.7%,已基本拆除5个占41.7%。下一步,市码头整治办将严格执行整治验收标准,确保场地建筑物全部拆除,堆场清理干净,岸线恢复原貌。同时,抓紧修订《黄石港口总体规划》,建立港口岸线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港口岸线依规合理高效使用,推进港口依法依规管理。(来源《黄石日报》2016年4月24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