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能及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民用航空、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信息引导和市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办法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物流市场监管,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含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城市客运)、物流运输、车船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道路和水路运输服务业等行业管理。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指导全市城乡客运站场、城乡物流配送园区等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物流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造价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港口、码头、渡口和内河、湖泊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负责全市行政辖区内港口、码头经营许可的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物流企业的市场准入资质核定和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城乡物流配送改革发展工作。推动物流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特许经营、多式联运、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村物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市物流领域信用和统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物流从业人员的培训、职业资格认定、物流企业的分类与评定。指导全市物流系统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物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交通稽查和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十)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十一)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黄石市交通运输局下辖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市港航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处、交通重点工程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内设职能科(室)9 个,在职在编人员2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 22 名,工勤事业编制 人员2 名。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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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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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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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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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 |
937.76 |
基本支出 |
66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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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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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2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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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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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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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937.76 |
本年支出合计 |
93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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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收支预算中含由我局代编的黄石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处收支预算1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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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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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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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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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性支出 |
439.37 |
交通运输 |
93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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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7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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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32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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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937.76 |
本年支出合计 |
93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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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支出预算中含由我局代编的黄石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处收支预算1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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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25.38 |
1.因公出国(境)费 |
7.00 |
2.公务接待费 |
14.38 |
3.公务用车费 |
4.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第三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937.7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部门预算支出93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76万元,占总支出的71.10%;项目支出271万元,占总支出的28.90%。
按支出功能分类:交通运输支出937.7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 我局“三公”经费预算25.38万元,占全局预算支出的2.71%,较上年预算数下降48.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万元(根据年初全市因公出国计划安排,2016年我局有1人次因公出国任务);公务接待费14.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52.73%;公务用车费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78.84%,主要原因为2016年即将实施公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将大幅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