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黄石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和《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安全生产专家督查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的实施,为全面梳理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安全隐患风险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风险管控和专家督查机制,构建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预防控制能力,将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黄石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该办法明确了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方针、原则、责任主体,重点对风险排查、风险辨识及风险分级和风险管控等三个部分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对在建工程、危桥险段、“两客一危”运输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提出了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风险排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点,实施风险辨识和风险分级工作,并依此制定风险控制方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着力降低风险概率,减轻风险后果,力求通过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市交通运输局面向全社会聘请在普通公路、运管物流、港航海事、工程质监、公共交通等领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组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应急专家库。目前,已有50名专家入库。《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安全生产专家督查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将构建常态化的安全生产专家督查机制,切实做到精准发力,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的管控,不断提升行业的本质安全。(运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