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15省道(韦源口段)及排洪渠(新港大道、海洲大道、1#排洪渠)建设工程已由黄发改审批【2017】193号文、新管经发【201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EPC总承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1、S315省道阳新韦源口段(K5+321.909~K8+928.335); 2、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新港大道排洪渠、海洲大道排洪渠、1#排洪渠地点为新港大道、海洲大道。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1、S315省道(韦源口段)建设规模为:全长3.606426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2、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新港大道排洪渠、海洲大道排洪渠、1#排洪渠近期建设规模为:新港大道排洪渠2.629km,海洲大道排洪渠2.365km,1#排洪渠1.275km,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新港大道排洪渠、海洲大道排洪渠、1#排洪渠远期建设规模为新港大道排洪渠8.05km,海洲大道排洪渠4.41km,1#排洪渠1.275km。
2.3本招标项目的建安费:约18056.11万元,其中S315省道(韦源口段)约为7100万元;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新港大道排洪渠、海洲大道排洪渠、1#排洪渠约为10956.11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S315省道(韦源口段)为365日历天(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且缺陷责任期为2年);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新港大道排洪渠、海洲大道排洪渠、1#排洪渠为365日历天(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1、勘察设计部分包括地质勘察、S315省道(韦源口段)的施工图设计(含图审)、排洪渠(新港大道、海洲大道、1#排洪渠)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专家评审)以及施工图设计(含图审)等。2、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设备物资采购、施工总承包(不含绿化与电力照明工程)并承担竣工验收及办理交付使用相关手续(EPC)总承包模式等工作。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甲级(除轨道交通、燃气外)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中聘用单位为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须对申请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请申请人自行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查询时间段为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仅允许1家施工企业与1家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与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0日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申请标段,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7月5日9时。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仁智山水)湖北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黄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韦源口街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0406223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石磁湖路31-2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97713961